郧西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01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9

郧西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的通知》及《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年暑期及以后一段时间我县教师参加各级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暑期师德专项培训工作

1、培训对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代课教师)。

2、培训时间。暑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培训时间安排由乡镇中心(县直)学校根据实际确定。

3、培训形式。采用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集中研修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

1)学习政策文件。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政策文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2)学习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市、县师德楷模及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的光荣事迹,激励广大教师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自觉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形成争当典型、勇做模范的良好氛围。

3)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教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四个意识”,确保党员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

4)开展“四有好教师”、“四个领路人”、“四个相统一”专题学习。深刻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的“四个引路人”;教育工作要做到“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的“四个相统一”。

5)开展学校安全防范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等内容,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

6)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精准扶贫政策。各单位暑期要组织教职工学习《郧西县脱贫攻坚包联干部工作手册》中关于精准扶贫到户政策部分(11个方面),切实做好干部帮扶工作。

5、培训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加强暑期师德培训宣传报到。各单位要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915日前将暑期师德培训方案、考勤签到表及培训现场图片(不少于5张),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汉普处。

二、认真做好普通高中“新课改、新课程、新高考”培训工作

为保障我县今年秋季高中课改工作全面顺利启动实施,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涵盖全体普通高中教研人员、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新精神、新要求、新变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

1、继教中心和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科骨干教师、教研员、校长、教研室主任“新课改、新课程、新高考”专题培训项目》省级送培工作。按省级培训开班通知要求及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参训。个别参训人员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务必安排相关人员顶上。后期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普通高中按期参加省级培训情况在全省通报。

2、高中学校要大力开展校本研修,参加省级培训的骨干教师作为校本研修的培训者,运用省级培训资源开展校本研修。或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专家,并运用远程网络资源优势,分学科多种形式开展校本研修。

3、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培训时间节点完成培训任务。即20188月底前完成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负责人、普通高中各学校教研员、普通高中校长和2018-2019学年高一年级各学科教师的培训;201812月底前完成普通高中所有学科教师的培训。尽快做好今秋高一年级教师的选任工作,随时准备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三新”培训工作。

三、统筹做好各类培训工作

 1、国家级培训(中西部项目)

今年我县国培项目主要有特岗生培训、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培训、支部书记培训、幼儿骨干教师培训等46人次。培训时间和名单见附表1

   2、省级培训

今年我县省培项目主要有特校教育教师培训、乡村财会人员培训、中小学校长影子培训、高中高中“三新”骨干教师培训、高中校长、副校长培训、县级教研员培训等53人次。培训时间和名单见附表1

3、市培训

今年我县市培项目有高中教学副校长高级研修班、小学道德与法制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二、三年级)、初中历史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八、九年级)、小学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二、三年级)、初中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八、九年级)、初中道德与法制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八、九年级)、“北京.十堰对口协作项目”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小学普通话推普员培训等70人次。培训时间和名单见附表2

4、县级培训

 今年我县的县级培训项目主要有学前教育管理者培训、保育员岗前培训、后勤管理者培训、师德管理者培训、安全管理者培训、教学副校长培训、校本研修管理者培训、2018年新招教师培训等1100余人次。培训时间见附表3,按时填好附表4上传至“师训辅导员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站在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创建“学习型校园”、争当“学习型教师”、“人民满意教师”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每项培训活动要做到“四有”:即有专人负责、有培训方案、有考勤记载、有工作总结。培训结束后,要对所有应参加培训对象进行严格考核。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按照全县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落实参训人员,将各类培训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纸质、短信的形式发到学员手中,确保你单位学员全部按时参训。一是认真组织,确保人人参训。除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请假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机构要定期对参训教师考勤予以通报,对不按时完成培训任务、无故不参加培训、不遵守学习纪律、不服从培训管理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二是注重师表形象,争做文明学员。各单位要对参训教师严明纪律,外出培训注意维护郧西教师形象,端正培训态度,遵守培训纪律,不能提额外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培训学习任务;三是提高培训质量,注重培训实效。县内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培训的各个环节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授课教师管理。召开讲课教师专题会议,落实课程设置,精心组织备课,组织专人审核课件,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3、克服困难,强化措施。今年暑期及秋季开学后,外出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比较多,因此,各单位要克服困难,强化措施保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安排兼职带队人员,做好跟踪服务与培训管理,并收集每位学员的培训材料,凡参加市级以上培训的人员,训后要向带队人交一份培训体会,带队人要办一期简报、照10图片,连同学员体会一起交继教中心,学员回单位后,每人要讲一节汇报课;二是开好训前工作会。学员外出培训前,要加强职业规范教育,提高培训认识,明确培训任务和要求,切实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各种培训任务。三是落实培训费用。各单位按照西办发【201462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郧西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郧西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通知,西教函【2015100号及财务管理的规定,今年教师培训经费实行先下拨后统筹的管理办法。教育局先将公用经费全部下拨到各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再将5%教师培训经费中的3%统筹起来上交教育局指定账户,用于县级义务教育各类教师培训,其余2%用于市级以上培训的交通费。县级非义务教育阶段培训(高中、中职、幼儿教师、保健员、保育员),学员每人每天向培训机构交50元培训资料费,生活费自理,培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核销。四是克服工学矛盾。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妥善安排好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教学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参训教师能安心学习。

4、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暑期培训层次多,类别繁,各乡镇师训辅导员及学校校长一定要给每一位参训教师讲清楚安全的重要性,注意安全事项,特别要强调路途安全(乘车)、住宿安全、户外活动安全,参训人员较多的项目,要安排专人带队,统一乘车,如遇恶劣天气,不能强行,由乡镇师训辅导员统一请假;统一住宿,县内培训学员统一安排郧西宾馆(早餐自理)。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学员的来回路途安全,培训单位负责培训过程安全,个人负责户外安全。各乡镇师训辅导员暑假期间必须24小时开机,以确保教育局随时有新的任务安排。

5、规范上报学员信息

市级以上学员信息已填报,各单位按通知时间和名单及时通知学员按时参训即可。县级培训按附表三的培训类别填好附表四2018625日前上传至“实训辅导员群”,继教办王荣根负责汇总,联系电话:13886822336

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见附表1-4(另发)。

郧西县教育局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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